剛剛,詹姆斯跟湖人完成了兩年續(xù)約,詹姆斯在這次續(xù)約中獲得了交易否決權,現(xiàn)役球員中,只有老詹和比爾有這個權利。
關于這個否決權,其實咱們可以說道說道。
NBA里的交易否決權有兩種,一種是“被動的”,另一種是“主動的”。
庫里沒拿過交易否決權
前者,是規(guī)則賦予球員的——很多很多球員都被賦予過這個權利,比如麥基啊、小橋啊、頓寶啊……
這種被動的權利是勞資協(xié)議規(guī)定的,在某些特殊情況下,球隊在某些時段里不可以交易這位球員——例如,2022年太陽匹配報價留下了艾頓,此時按照勞資協(xié)議,太陽一年之內都不可以交易艾頓。這就是規(guī)則賦予了艾頓一年的交易否決權。
比爾toKD:你還比我少一權喲
后者,是球員和球隊商討出來的——歷史上沒幾個人能有實力有地位找球隊要這個玩意兒,當然了,有實力也有地位的球員,也不一定會去要或者說不一定能要到這個權利;
根據(jù)記錄,NBA歷史至今僅有10人從球隊那里得到過這個權利,他們分別是:詹姆斯、加內特、安東尼、諾維茨基、科比、韋德、鄧肯、大衛(wèi)-羅賓遜、約翰-斯托克頓和比爾。
其中,只有詹姆斯拿過兩次——第一次是在騎士,另一次是今天在湖人。